公司秘書

一間私人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及最少一名屬自然人(即個人)的董事,公司秘書職位不得同時由公司的唯一董事兼任。 一間擔保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及最少兩名董事,公司秘書職位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。法人團體不得出任擔保有限公司的董事。

如公司秘書屬自然人,必須按理居於香港。如公司秘書屬法人團體,其註冊辦事處或主要辦事處必須在香港。《公司條例》沒有規定董事必須是香港居民。

根據香港法例第474章(4)。香港公司條例第622條,香港公司秘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:

  • 如果是自然人,他/她必須是香港居民;
  • 如屬法人團體,該法團必須在香港設有其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

公司秘書是公司的代表,其主要職責是確保公司及其營運完全符合《香港公司條例》規定的所有法定法律和法規。

我們公司的秘書服務包括:

  1. 提交週年申報表
  2. 安排年度股東大會
  3. 任命董事和秘書
  4. 辭任董事和秘書
  5. 更改董事資料
  6. 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
  7. 申請分公司營業執照
  8. 更改公司名稱
  9. 增加股本
  10. 配股
  11. 股份轉讓
  12. 修改公司章程
  13. 撰寫會員,董事,秘書和負責人的法定登記冊
  14. 協助開設銀行賬戶
  15. 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

如果您有任何疑問,請隨時與我們的公司服務團隊聯繫,以了解有關我們如何為您提供幫助的更多信息。